2019年甘肅平涼崇信縣秋季教師資格認定公告
- 時間:
- 2021-06-29 16:21:50
- 作者:
- 曾老師
- 閱讀:
- 來源:
- 甘肅教師資格網
為做好2019年秋季全縣教師資格認定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教師資格條例》《〈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教育部關于開展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及《教育部關于印發(fā)<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暫行辦法><中小學教師資格定期注冊暫行辦法>的通知》等有關規(guī)定,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教師資格認定種類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小學教師資格
(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四)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五)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
(六)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二、教師資格認定條件
(一)申請幼兒園教師、小學教師、初級中學教師、高級中學教師、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對象范圍:
1.戶籍所在地、居住地(須持有當地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或就讀學校所在地(僅限應屆畢業(yè)生和在讀研究生)在崇信縣的中國公民。
2.港澳臺居民持我省有效期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在居住地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和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持五年有效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在我省申請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在考試所在地認定中小學教師資格。
(二)應當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熱愛教育事業(yè),履行《教師法》規(guī)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yè)道德。
(三)應當具備相應的學歷,具體如下:
1.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幼兒師范學?;蛘咂渌械葘?職)業(yè)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2.申請認定小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中等師范學校或者其他中等專(職)業(yè)學校師范教育類專業(yè)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認定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茖W校或者其他大學??飘厴I(yè)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的,應當具備高等師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學本科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
6.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應當具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及其以上學歷,并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四)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二級乙等及以上標準,其中語文教師和對外漢語教師應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標準,語音教師和播音、主持、影視劇表演等專業(yè)教師應當達到一級乙等及以上標準。用雙語教學的少數民族地區(qū)的普通話水平,應當達到三級乙等及以上標準。
(五)應當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和心理素質,能適應教育教學工作的需要。無傳染性疾病,無精神病史,在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各縣區(qū)教育局)指定的醫(yī)院體檢中心體檢合格。
(六)應當通過國家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筆試、面試均合格,具有由教育部考試中心頒發(fā)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且在有效期內。
(七)在我縣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港澳臺居民申請認定的其他條件、程序和提交材料與我縣申請人相同,在我縣就讀師范專業(yè)的港澳臺居民執(zhí)行我縣相應師范生政策。
三、教師資格認定程序
(一)網上申報
1.崇信縣網上報名時間:2019年9月20日8:00-11月20日18:00。網上申報期間如有臨時調整,以教育部教師資格認定指導中心通知為準。現場審核時間:2019年11月10日9:00-12月25日17:59。
2.報名網址: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在規(guī)定時間內登錄中國教師資格網(網址www.jszg.edu.cn)從“教師資格認定網報入口”進行申報,申報時應按網站提示選擇現場審核確認點為崇信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3.認定機構:高級中學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平涼市教育局;幼兒園教師資格、小學教師資格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的認定機構為崇信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所有教師資格申請現場確認點均在崇信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
4.注意事項:
(1)申請人網上填報的信息須真實有效,正式提交后,所提交的信息將不能再修改,請慎重填寫,因信息填報不真實不準確致使無法完成教師資格認定的,其責任由申請人自行承擔;申請人每次只能申請一份教師資格證書,成功申領后的一年內在全國范圍內不能再申領第二本教師資格證書。
(2)申請人應據實填寫《個人承諾書》并對承諾內容負責,承諾如與實事不符,崇信縣教育和科學技術局將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按“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對申請人做出“撤銷教師資格、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教師資格”或“喪失教師資格,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個人承諾書》可在網報界面下載打印,申請人本人簽字并拍照后,在填寫報名信息時按程序要求上傳。